[督查通报第26期]关于全市建设领域 “三违”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通报

时间:2013-11-12 17:05:57 发布者: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

 

中共巴中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

巴中市投资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巴中市建设领域“三违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关于全市建设领域 “三违”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

     

 

各县(区)委和人民政府,市级相关部门,巴中经济开发区:

根据《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全市建设领域违法用地、违法建设、违法销售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巴委办发〔2013125号)、《中共巴中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、巴中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管理办公室关于将建设领域违法用地、违法建设、违法销售整治工作纳入扣分目标考核的通知》(巴委督〔201325号)要求,102328日,市委目督办、市软建办、市三违整治办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县(区)对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,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(一)落实全市“三违”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情况。各县(区)高度重视建设领域三违整治工作,第一时间召开三违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贯彻,组建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,各县(区)政府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,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,明确整治目标,落实部门、辖区责任,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开展整治工作。平昌县、南江县三违整治办设在监察局,通江县、巴州区三违整治办设在政府办,恩阳区三违整治办设在区城管执法分局,三违整治的宣传动员、排查建档工作已全面开展,贯彻落实情况总体较好。其中,平昌县逗硬督查三违整治前期落实情况,对江口镇等6三违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在全县进行了通报,强化了基层一线的执行力度,工作成效明显。

(二)宣传动员情况。各县(区)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宣传工作,利用媒体、公告、标语、张贴栏、公开信等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,在各县城规划区、城市出城口宣传氛围较浓厚,平昌县利用县电视台、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,效果较好。

(三)排查摸底情况。各县(区)已基本完成城市规划区、重点乡()、城郊结合部村(社)和社区三违排查摸底、现场图表影像锁定,正加快资料汇总和建档立案工作,组建专业队伍加快河道控制红线内和高速公路、国省干线、重要县乡道建筑控制区内的三违摸底排查工作。

(四)新增违法建设查处拆除情况。各县(区)高度重视新增违法建设的查处拆除工作,对新增三违和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,第一时间停工并立案调查,对违建工地实行停水、停电等措施,严厉查处惩治为违法建设提供设计、施工、销售服务和提供商砼等建材的企业和个人;探索建立部门、乡()、街道办、村(社)和社区巡查、报告、制止联动管控机制。

(五)信访、维稳工作情况。各县(区)全面落实三违整治信访稳定辖区负责制,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,全面开展三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加快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管控机制;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,加大对领导交办、群众信访举报的三违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,未发现三违整治工作中存在较大信访、安全、稳定风险隐患。

二、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

一是巴州区、通江县对乡(镇)、村社、社区等基层一线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,群众知晓情况较差。

二是巴州区传达贯彻全市会议精神不深入,未传达到乡镇、村社一线,群众知晓率低。

三是通江县金澜半岛项目存在违法销售行为,通江县住建局为缓解征收资金压力,同意金澜半岛项目在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对外预订房屋,所预收的订金用于本项目的建设;金银湾项目存在违法销售行为,通过暗访和电话咨询,其一期项目基本预售完毕,可接受按揭;城南商贸园在城南大街设置售房部,存在违法销售行为;走访发现城南天府印象项目无规划许可证仍在进行地基施工建设;同心木业有限公司无相关建设手续,现已主体竣工,涉嫌违法建设。

四是巴州区化成镇化湖南街南湖名苑项目涉嫌违法建设行为,南湖名苑项目共4幢,1号楼规划许可证批准4+1F,建筑面积2832平方米,现建至第七层,2号楼和4号楼均规划6+1F,现分别建至第九层和第八层,3号楼现建至第二层,其中13号楼正在施工修建;化成镇居民夏清德、张松在化成镇化湖南街开发建设太阳新城项目,占地面积1776平方米,建筑面积7140平方米,现已主体竣工,该项目已缴纳了两清规费,巴州区两清办和化成镇政府发出了复工通知书,但未补办相关建设手续,同时在化湖南街开设售房部,涉嫌违法销售;苏山村有村民在未取得相关建设手续的情况下,修建住房,村社干部制止不力。

五是南江县长赤镇乐台村有村民连夜抢建违法建筑。

六是平昌县九江丽景项目经2013113召开的平昌县第十六次规委会同意修建15层,现建17层,同时开设售房部进行销售,该项目存在超规划建设和涉嫌违法销售行为;元山镇张公泥池社区秦群英等3户居民在通平路侧动工修建房屋,现已修建至5—6层不等,并存在违法销售行为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七是国网巴州供电有限责任公司、巴中市圣泉水务公司未按三违整治要求,为佛阳二社9个违法建设工地安装基础管线设施并供应水、电。

市委目督办、市软建办、市三违整治办将坚持督查工作常态化、长期化、全覆盖,进一步强化随机督查、现场督查和暗访督查,严格监督,逗硬考核。各县(区)、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违整治工作,加快整改三违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,全力抓好宣传引导、排查建档、打违拆违、市场监管各项工作,探索建立长效治理机制,确保全市建设领域三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。

特此通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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